记者6日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于近日印发《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到对于房价上涨快的城市,可依法调整住房交易契税税率。同时该省将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
为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四五”时期浙江各地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以及住房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地价、房价、租金波动保持在合理区间。
该省将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稳妥推进现房销售试点,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样板房管理和商品房委托销售管理等政策规定。
《规划》明确建立以住房需求为导向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落实人地挂钩机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人口净流入大的城市倾斜。
与此同时,该省将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为进一步发挥税费调节作用,浙江将贯彻落实《契税法》及相关规定,房价上涨快的城市,可依法调整住房交易契税税率,并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