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18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牵头印发《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县城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通知称,支持领域聚焦县城及县级市城区,特别是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
具体到支持的领域,通知明确,一是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支持区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的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
二是县城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和骨干网扩容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包括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领域终端系统等。支持大数据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集约化数据中心、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和产业数字化平台等。支持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三是县城其他基础设施。包括支持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商贸流通设施建设项目等。
配套政策方面,包括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六家银行总行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实行优惠信贷政策。六家银行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给予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此外,加强财政性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促进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与贷款条件相匹配。各地区通过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方式,加强与六家银行信贷投放的配套衔接。有条件市县可成立政策性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公司,为借款人融资提供增信服务。